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体宣传方案》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贯彻落实部和省厅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通知要求,推动“送法为民”、“送法进企”、“送法上公路”、“送法进公交”,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营造良好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
二、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和方式
(一)学习重点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2.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民法典重大意义,筑牢实施民法典的社会思想认同。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聚焦民法典总则篇和各分篇,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创新内容,宣传好民法典涉及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的重要内容,让人民群众掌握民法知识、用民法典规范生产生活。
(二)宣传方式
1.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在每年五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
2.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长办公会学法计划。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与政府工作相关的民事案件庭审活动。将民法典作为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准确运用民法典精神和具体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邀请法学专家进机关、进企业宣讲民法典。
2.制作宣传产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通过制作辅导读本、图解挂图、学习资料等宣传产品,组织传统媒体、新媒体精心策划、集中报道,推出访谈、评论言论和理论文章,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精心创作一批高质量民法典网络文化产品和民法典宣传动漫、微视频作品进行展播。通过开展知识竞答考试等活动,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开辟宣传阵地,广泛开展行业特色宣传。结合行业特点,按照部和省厅有关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上路面、入工地、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在公路服务区、地铁站、公交场站、地铁、公交车船、出租汽车、移动电视、公路沿线广告牌、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处张贴投放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力量深入交通运输企业、施工现场等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特别客运司机、货车司机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动民法典融入从业人员的生产生活,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思维和能力。
4.建立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活动。加大“十四五”时期民法典普法力度,将民法典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契机,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与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把民法典贯彻实施与法治交通实践结合起来,抓实抓细,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时限要求。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尽快制定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应在6月初完成(2021年可延期到6月底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宣传产品制作、知识竞答考试、行业特色宣传等重点工作原则上要在年底前完成,争取在“八五”普法开端之际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增强实际效果。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结合“送法进交通”行业普法品牌特点,坚持集中与经常宣传相结合,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提高广大人民参与度、认知度,力戒形式主义,不给企业和群众增加负担。
(四)注重积累总结。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宣传作品,及时上报局法规科,省厅将结合普法开展情况视情对民法典宣传学习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