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我院修订了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自2018年11月12日起执行。为了新办法的顺利实施,近日,财务审计部召开两次内部宣贯会,对新办法进行解读。
第一次宣贯会于11月8日上午召开,分管财务领导付德吉主持讲解,财审部全体人员参加。会上,付德吉指出新、旧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明确审批权限、调整审批顺序、简化审批流程,并对新办法进行逐条解读。就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参照办法规定处理,财审部全体成员达成了统一认识。他明确要求财审部组织全院各部门进行宣贯,及时传递最新财务政策精神,加强业务沟通,提升财务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我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他希望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本着对个人、对领导、对单位、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让职工满意,让领导放心。
根据分管财务领导付德吉的要求,财审部于11月21日下午组织全院各部门负责人、报销人员和部分财务人员召开了第二次新办法宣贯会。首先由财审部赵春华就新办法中的条款,结合日常财务工作实例进行逐条解读。随后修丽主任强调了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在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请参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新办法中的内容,并及时向本部门同事传达、讲解。参会人员在认真听取会议的基础上,对不了解或有疑惑的地方踊跃提问,修丽、赵春华分别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
会后大家对新办法宣贯会的效果给予了肯定,认为本次会议的举办很有必要,新办法的出台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今后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