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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3:34 来源:吉林省交通宣传中心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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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好农村路”发展纪实之一:构建 “三个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以顶层设计引领发展,以政府主导推动发展,以多元资金保障发展,在“四好农村路”建设进程中,我省探索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善、有力、高效的支撑体系,为全省“四好农村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顶层设计体系。2014年以来,相继颁布实施《吉林省公路条例》《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全省县(市)也结合实际,分别出台《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等政府规章,农村公路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为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法制基础。特别是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报请省政府印发《乡村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出台技术指南、建设标准等一批政策规范,形成涵盖建管养运“七个一”政策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引领带动乡村畅通工程高质量实施。
  构建高位推动体系。十年间,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农村民生工作,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级层面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15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政府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全省乡村畅通工程项目,地方党委政府立下“军令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交通、农业农村、财政、水利等部门整合资金政策,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各方通力协作的发展格局。
  构建资金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省级资金牵引、地方财政保障、多元筹资聚合的“1+1+N”模式,十年来,累计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86.4亿元。2023年乡村畅通工程启动实施以来,省财政专门安排地方一般债券20亿元,省级补助资金提升到工程总价的37%,并按照各地实际投入的30%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进行奖补,充分发挥了省级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县市政府强化主体责任,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向农村公路建设倾斜,并将日常养护资金全额列入县级财政予以兜底保障。各级财政不断创新筹融资机制,通过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整合涉农扶贫资金、鼓励捐助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多渠道整合筹集资金。因地制宜采取“企业+农户+交通合作”等路衍经济模式,在农村公路沿线大规模栽植竹柳、万寿菊等经济作物,将收益30%用于日常养护,反哺农村公路发展,形成多元筹集资金聚合效应。(张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