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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2 11:07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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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松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肇源至松原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肇源至松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已列入吉林省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合同段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G10

52

肇源至松原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监控系统工程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吉林省交通厅投资,交通部补贴。

  1.3. 预计工期: 2008年5月25日至8月30日;

  因土建工程可能滞后,机电工程安装有可能受到影响,投标人应考虑制定在特殊情况下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投标人应有能力在40天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本项目按期交工。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独自参加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在最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2个、公路里程数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监控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

  4.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评标法的方式进行评标。

  5. 中标人需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20%合同价的电汇、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递交。

  6.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和复审相结合的办法,在整个招标投标工作期间,招标人及项目管理单位将对投标人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通过到企业所在地或施工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进一步审查,如发现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证明材料)、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建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取消其在吉林省交通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7. 有兴趣并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4月3日~2008年4月1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的8:30~11:30、13:00~16: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制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在确认其符合本公告第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含图纸部分)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交公路发[2003]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8.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60万元的投标担保。

  9. 投标人请于2008年5月5日10: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过时将不予接受。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招 标 人: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邮编:130117

  联系人:刘德元 朱 涛 电话:0431-82629999 传真:0431-84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