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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可申请护理补贴。
办理程序:
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护理补贴、围产期补贴申领表》,并提交职工社会保障卡、门诊专用病历、结婚证、子女户口本(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同时提供省医保局生育费用报销凭证),由单位汇总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护理补贴、围产补贴审核表》后到省医保局统一办理申领补贴手续(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间:工作日,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节假日、休息日不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