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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09:37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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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职责范围 :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组织制订高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定期检查财务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 

  3、负责局机关经费支出的审核及支付工作,对票据定期核对、入账,按时归集成本。 

  4、负责建设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按期向相关部门反馈资金拨付情况。 

  5、参与项目招标工作。负责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含保函)的收取、保管和返还工作。 

  6、负责月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 

  7、负责对局国有资产的处置、设备更新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8、参与拟订有关经济合同和有关经济文件。 

  9、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做好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10、负责财务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参与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 : 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