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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09:40 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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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职责范围 :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制订局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局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各工程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对施工单位奖惩的考评工作。 

  5、负责对地方征地拆迁机构的资金流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参与拟订有关经济合同和有关经济文件。 

  7、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 : 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