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预警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发布的《重大公路气象预警》2016年第27期,中央气象台7月25日继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预计,25日14时至26日14时,京哈高速(G1)吉林四平—公主岭—长春段,珲乌高速(G12)吉林吉林—长春段,102国道吉林公主岭—长春段,202国道吉林白旗—吉林—梅河口—清原段,302国道吉林安图—黄松甸—蛟河—吉林—长春—农安段,303国道吉林东丰—辽源—四平段、集安至通化段、吉林梅河口境内路段吉林中东部有大雨或暴雨,其中,吉林中部局部地区有大暴雨(100~150毫米);局地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
请各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继续做好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和恶劣天气的防范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密切关注天气动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物资应急准备。
二、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函〔2016〕177号)及《关于切实做好公路交通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6〕19号)要求,认真做好防汛工作部署。
三、对暴雨引发的公路水毁,要利用一切力量及时抢通,全力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实施科学的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援工作,并通过网站、媒体等向公众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安全出行,保证公路运输通畅。
四、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承办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