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预警通知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梅河口、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
受副高后部切变影响,8月6日夜间至8日我省东南部将有一次明显降水天气过程,降水主要集中在6日夜间至7日夜间。通化、白山、延边南部、长白山保护区有大到暴雨,其中通化、长白山保护区、白山部分地方有大暴雨,过程降雨量为40~80毫米,最大日降雨量150毫米左右,局部最大过程降雨量 可达200毫米左右,最大小时降雨量50毫米左右;长春南部、四平东部、辽源、吉林南部、延边北部有中到大雨,过程降雨量为15~40毫米;其他地区有小雨,过程降雨量小于10毫米。
为切实做好防范工作,省厅召开了防汛会商会议,会议研判了当前防汛形势,分析了近期可能出现强降水的范围和降水强度以及可能出现的汛情和洪涝灾情,对下一步防范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会议认为,这次强降水过程范围广、量级大、强度高、落区重复,易产生洪涝灾害。目前全省防汛已进入“七下八上”关键时期,空气、土壤湿度大,江河、湖库底水高,受灾地区防御工程还没有完全修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防洪度汛安全.振才厅长对做好此次强降水防御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一、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汛期和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通过第一时间的有效处置,努力降低灾害损失。要增强敏感性和主动性,按照“有情况就主动连线,小事按大事连线,大事按会商连线,没情况也要进行预防性连线”的视频调度要求,加强值班与技术保障人员培训,确保及时准确掌握一线汛、灾情。要严格按照预案及相关规定,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雨情监测,确保防范措施得力
一是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二是要切实启动会商机制,及时会商,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及时预警;三是要求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确保人员安全;四是切实抓好易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薄弱环节的防御;五是切实落实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防御措施,保障城乡居民正常出行和人员安全。
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应对强雨带来的影响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排查薄弱环节,及时改进提高。要将各项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做到灾情来前有准备,抢险救灾有措施,灾后恢复有秩序。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协同开展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做好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在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要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及抢险方案,储备各项防汛物资、机械设备和机具,妥善应对突发险情。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码头、航道设施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码头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业,协同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在码头旅客的疏散、安置工作。要加强对航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各有关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通航秩序,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海上船舶、设施和人员的避风工作。要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船舶禁限航规定,组织做好客渡船、危险品船、长期停航船、水上施工作业船等的避风工作,加大桥区、渡口、锚地等水域的现场巡查力度。
交通运输在建施工单位及质监机构要加强汛期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地质和台风的变化,对可能受到台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根据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和现场巡查情况,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施工驻地等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
承办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