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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拟采购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及榆松项目系统集成软件平台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服务说明:取消省界收费站及榆松项目系统集成软件平台
采购金额:约3560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联网收费系统、收费票据管理系统、通行卡发行管理系统、收费费率管理系统、清分结算系统等生产系统软件已广泛应用于吉林省高速路网,且为我省高速路网内唯一的软件供货商。本次取消省界收费站及榆松项目生产系统软件是基于上述软件进行的增量开发及实施,为保证技术架构与原有系统的完整统一,满足联网收费生产系统在线升级要求,同时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业务连续性,本项目内生产系统软件研发及实施工作应由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同时,考虑本项目涉及的上述生产系统软件是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环境下进行的开发,为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及业务的连续性,应将用于搭建基础环境所依赖的特定软件一并交由该公司进行采购及实施。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及榆松项目系统集成软件平台项目。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邀请专家组进行考察论证后,形成意见如下:
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联网收费系统、收费票据管理系统、通行卡发行管理系统、收费费率管理系统、清分结算系统等生产系统软件已广泛应用于吉林省高速路网,且为我省高速路网内唯一的软件供货商。本次取消省界收费站及榆松项目生产系统软件是基于上述软件进行的增量开发及实施,为保证技术架构与原有系统的完整统一,满足联网收费生产系统在线升级要求,同时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业务连续性,本项目内生产系统软件研发及实施工作应由吉林省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同时,考虑本项目涉及的上述生产系统软件是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环境下进行的开发,为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及业务的连续性,应将用于搭建基础环境所依赖的特定软件一并交由该公司进行采购及实施。
综上,专家组经分析研究后一致认为,应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取消省界收费站及榆松项目系统集成软件平台项目的采购。
专家姓名:房晓光
单位: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姓名:辛本禄
单位:吉林大学商学院
职称:教授
专家姓名:史瑞
单位:吉林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7、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于忠宏
电话: 0431-85254056
监督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
电话:0431-85097551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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