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航管动态 - 工作动态
2023-01-29 14:36 来源:
打印 | 字号 : [ ] |

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航道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3112日印发《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促进了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了我省航道事业高质量发展。

  该《规定》由省航道局组织编制,在充分开展调研和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历时10个月完成了《规定》编制。《规定》共分为六章,六十一条,分别为总则、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管理、监督考核和附则。

  该《规定》对国家级和省级航道工程建设的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整理,并进一步细化落实,推进了我省航道工程建设的有序发展

  该《规定》细化了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了管理责任,明确了我省国境通航河流航道、主要通航河流高等级航道、其他主要通航河流航道(非高等级航道)和一般通航河流航道的事权和责任。

  该《规定》鼓励在航道工程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航道工程建设;鼓励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针对社会对航道越来越大的需求,航道工程建设投资逐步呈现多元化,新生的投资模式促成了管理上产生不足的实际情况,依照我省航道工程建设的现状,在借鉴发达省份的现金管理经验后,制定了适合我省的融投资模式。为适应不同投资模式的建设管理实际、完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提供了相对统一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和建设管理行为。(衣家慧、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