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治理港航建设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整治重点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目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和“秋冬会战”专项活动,重点整治港航建设、航道养护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保持我局安全生产长久平稳态势。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港航建设方面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各航道管理分局作为生产建设管理责任主体,会同省局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港航建设工程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
1.对无证无资质从事港航建设、航道疏浚、船舶建造等生产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2.对超资质范围从事港航建设的违法行为,严格问责,并不得从事我省港航建设工程。
3.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省厅制定的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港航建设施工(含船舶现场建造)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退出港航施工现场。
(二)“五项整治”专项行动
1. 严格整治水运施工安全问题
(1)严格港航建设施工组织设计之中有关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批情况,是否符合行业设计标准的要求,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2)严查是否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记录是否清晰问题。严查高处作业是否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作业平台脚手架是否铺满且固定牢固;临边、临水作业是否设置防护栏及安全网,下方有人员通过或作业的,是否设置挡脚、安全网、安全通道等;是否存在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佩戴安全帽、未穿救生衣)等;高处、临边作业一线人员不佩戴安全带上岗作业等现象。
(3)严查起重设备、焊接作业、挖掘机及装载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在吊装与安装拆除等作业无专业人员指挥情况;使用吊机、挖掘机运载人员情况;其他电气设备未按规定设置地线等问题。
2. 严格整治航道养护项目违章违规安全问题。
(4)严查航道养护项目安全措施方案;严查是否未执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岗位操作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三违”等违章违规行为。
(5)严查在水上作业人员是否穿救生衣;严查橡皮艇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严查是否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立航道勘测基站现象。
3. 严格整治船舶、车辆安全隐患问题。
(7)严查施工船舶船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查现有船舶消防设备(施)、救生器材是否按照《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上所规定的标准进行配备情况。
(8)严查船舶越冬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为船舶安全卧冬做好准备。
(9)严查全局现有行驶车辆的车载灭火器配备、摆放位置等情况;严查老旧车辆的电路、刹车、转向等不安全问题,使其符合交管部门的安全行驶标准。
(10)严查现有行驶车辆临近冬季行车的情况,完成冬季行车前零配件的准备工作。
4. 严格整治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11)严查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未落实情况。
(12)严查办公用电、私拉电线、下班后不关闭电源等情况。
(13)严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缺失、损坏,以及消防设施无法正常发挥其功能的情况。
(14)严查办公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封闭堵塞,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情况。
(15)严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冬季取暖锅炉是否其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办公楼电梯是否安全运行。
5.严格整治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16)检查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应急预案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7)检查开展专项活动的贯彻、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时间步骤
专项活动从今年8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落实阶段(8月下旬)
各部门要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对“秋冬会战”专项活动进行专门研究落实。一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具体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剖析原因,抓住症结,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二要对专项活动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三要开展宣传发动,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积极参加到活动中去,确保本部门任务的完成。
(二)开展实施阶段(9月至11月底)
本次活动采取部门自查自纠与上级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一要部门自查自纠。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的内容逐项登记、记录,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省局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要进行巡查暗访。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要深入生产一线,对分管工作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暗访,专项行动期间不得少于3次。对巡查暗访中发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等严重问题,要坚持“隐患视同事故”的原则,进行严肃问责,严厉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三要挂牌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部门,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四要对港航建设项目检查。由局相关职能处室共同对港航建设施工、船舶组装现场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相关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三)巩固总结阶段(12月)
一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项目和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复查,巩固活动成果。二要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剖析查找产生隐患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通过建章建制,落实责任,强化培训,加大投入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省局成立港航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爱君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和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局港航安全生产“秋冬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活动开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一把手”要做到“三个亲自”(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分局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和标准,迅速开展工作。各相关职能处(室)根据自身职责,深入到基层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确保我局港航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统筹协调、确立重点。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活动同日常隐患排查相结合,同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同重点项目检查相结合,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同其他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统筹协调,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反复发生、屡禁不止、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标本兼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考核、实行问责。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过程的检查、记录及制定整改措施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省局督查组通过对安全资料,作业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并纳入年终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之中,努力打造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的氛围。对不履行职责、活动开展走过场、监督检查不严格、打击治理不彻底等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并与年终评优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在专项活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追则追究,
(五)报送信息、做好总结。为及时掌握、了解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将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联系人(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于8月31日前报送到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9月份开始,每周三15时前和每月26日前,分别将本部门本周开展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月阶段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分别于每周四15时前和每月28日前,将全局周专项活动进展动态、活动工作统计数据和月份工作总结上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各部门要与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活动工作总结,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局专项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韩超岩、朱翔鹏
联系电话:0432-6307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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