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本轮规划范围为吉林省管辖的航道与港口,规划基础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一)航道布局规划
本规划将吉林省航道划分为国家航道网航道、地区重要航道、一般航道三个层次。规划航道里程约2000公里,Ⅲ级以上航道630公里。
全省规划形成“三横一纵”的航道总体布局。三横:横一为嫩江-松花江省界段东西向高等级航道。横二为鸭绿江航道。横三为图们江航道。一 纵:为松花江省管段航道。
(二)港口布局规划
本规划将吉林省港口划分为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两个层次,其中长春港、吉林港、白城港、松原港为地区重要港口,通化港、白山港、延边港、珲春港为一般港口。
1.地区重要港口
①长春港。规划成为以旅游客运兼顾散杂货运输功能的港口,具有装卸、仓储、中转、现代物流等主要功能。长春港包括九台港区、榆树港区、德惠港区和农安港区。
②吉林港。规划成为以旅游客运为主兼顾散杂货运输功能的港口。吉林港包括舒兰港区、主城客运港区、丰满-红石库区港区。
③白城港。规划以煤炭、粮食、木材和集装箱等货物运输为主。白城港包括大安港区和镇赉港区。
④松原港。规划发展为以散杂货运输为主,兼具集装箱运输和旅游客运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港口。松原港包括前郭港区、宁江港区和扶余港区。
2.一般港口
①通化港。
②白山港。
③延边港。
④珲春港。
二、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联系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66号
联系人:崔鹏飞
电话:0432-63079015
(二)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65290304
电子邮件:licc@wti.ac.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其他关系本规划方案环境保护的公众,也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修订方案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希望规划实施机构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公众对规划开展实施的态度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规划组织单位联系。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版
附件2: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
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来源:计划统计处
初审:姜涛
复审:申俊泽
终审:王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