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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14:45 来源:吉林省交通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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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交通运输局“八个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辽源市交通运输局把保障农民工工资作为保证工程顺利进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出台了《辽源市交通运输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辽源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等,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保障金约束。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保障金由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4%向银行专户存储,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

  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对于已经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或经建设单位调查发现存在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禁止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施工。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工程项目部或施工现场设立规范的维权信息公示牌,做到“三明示”:明示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部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明示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电话;明示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

  五是强化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要详细采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岗位技能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并对其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等动态管理。

  六是强化专用账户设置。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要求向工资专户存入与工程进度相应的资金。

  七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人社部门联动,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八是强化法律维权。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发生工资报酬争议的,鼓励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将其纳入信用不良行为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齐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