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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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船舶检验及船员培训等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路政、收费公路管理;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水路及跨省运输的衔接和中朝界河航运合作事宜。
  (五)组织、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和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九)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职工队伍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