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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创新信用监管促进吉林省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2023-11-08 13:19:00

来源: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为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理论研究工作,创新信用监管机制,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课题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二、课题题目

  课题题目为创新信用监管促进吉林省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需深入分析我省信用监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结合国内其他地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实践和经验,研究梳理我省创新信用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主体思路、核心机制及发展路径等。

  三、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项目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支出)。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企业智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进行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2.课题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课题组,确定课题负责人,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二)课题负责人。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关理论研究及实践基础。近些年承担过国家级等各类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考虑。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保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五、选聘程序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邮寄的纸质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1.下载材料。申报单位可登录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创新信用监管促进吉林省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  

  2.填写材料。申请单位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填写《课题申报书》,并在规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罗列。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一式5份纸质《课题申报书》至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邮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A座2218室)。信封上须注明: 创新信用监管促进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课题申报。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相应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lszsjxyc@jl.gov.cn),邮件主题处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4.组织评审。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组织相关专家,从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课题初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对《课题申报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5.公布结果。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六、课题执行要求

  课题承担单位提供委托服务期间,愿意接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具体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与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研究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应在签订委托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评议。承担单位应于指定日期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适时召开中期成果评议会。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课题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于指定日期前提交课题最终成果。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颁发结题证书。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