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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行业规范运营 提升优质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2024-09-06 13:15:00

来源: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为全面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切实优化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助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点领域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及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规范运营、提升优质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聚焦营运资质管理。对市区内11户出租汽车企业,2974台出租汽车经营资质进行深入排查,对不符合开业技术条件的,立即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以火车站、客运站、景区(景点)、医院、市内铁西七道街、铁东北一纬路等为重点,持续加大违法经营“黑车”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二、聚焦营运行为管理。查处出租汽车违规揽客拼客、甩客、拒载、索要高价、故意绕道等行为;查处出租汽车违规异地运营等行为;查处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服务不规范、不文明,驾驶不安全、服务态度恶劣、威胁、恐吓乘客等行为;查处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使用不合格计价器、破坏计价器准确度等违法行为;查处市内各高校门前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网约车平台企业不规范运营等行为。协同公安机关加大火车站周边社会闲散人员喊客、揽客等行为治理。

  三、聚焦行业管理手段。全面落实《吉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充分运用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机制,推动经营管理、车容车貌、运营服务等方面服务明显好转。发挥行业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动态监控抽查数据库,将近年来被投诉举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被扣分的出租汽车纳入抽查对象库。确定重点时间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对随机确定的检查对象在重点时间段的运营情况,通过车载4G系统进行检查。以火车站、高铁站、各高校门前等重点违法高发地点,对重点重点违法高发地点的运营车辆通过车载4G系统进行检查。实施对运营车辆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动态调整抽查对象库。专项整治期间,统筹制定准入准出标准,对符合调出标准的车辆,及时调出抽查对象库;对符合纳入标准的车辆,及时纳入抽查对象库。此项工作于本通告发布一周后正式开展。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对整治期间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扰乱市场秩序、道路通行秩序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请广大市民积极对出租汽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发现驾驶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提供时间、地点、车牌号码等信息,以及必要的视频、照片、支付凭证、发票等有效证据)。举报电话:0434-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