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人和 “信”行致远——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实践扫描
2024-08-06 16:29:00
来源:《中国信用》杂志
千古百业兴,先行在交通。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命脉,是经济发展的“先行官”。作为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建设交通强国,是党和国家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从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相继出台实施,再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我国着力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步履铿锵、号角嘹亮,为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综合实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第5年。5年来,我国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总里程超过600万公里,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综合运输网络更加完善。”7月10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了上述数据。他表示,5年来,我国客货运输网络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出行更加舒适便捷,货物运输更加顺畅高效,向着“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持续迈进。
在交通强国的篇章中,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日益凸显,“信用红利”进一步释放。近年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总体要求,不断推动信用与业务相融合,充分发挥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让信息“有数”又“有料”
信用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日前,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发布《交通运输信用发展报告(2023)》。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已建立941.4万家经营业户、3148万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为实施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
记者发现,近年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发挥信用评价的参考引导作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和调整优化运输结构等重点环节,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深入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引导和促进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在铁路方面,国家铁路局组织修订《铁路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等活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信用信息的及时公示公开,依据《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等,在官方网站动态公布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明确信用评价信息纳入信息公开范畴。
在公路方面,交通运输部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文件,组织开展了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工作,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的省级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汇总计算,形成了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除此之外,各地还积极推进开展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北京、天津、山西、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西、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均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公路养护市场年度信用评价。在评价对象范围方面,吉林、浙江、湖南、广西等地明确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其中浙江提出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可参照执行;天津明确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技术状况检测评定等相关单位,提出农村公路和专用公路可参照执行;陕西明确为高速公路及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提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参照执行;江西、宁夏等地则涵盖了辖区内所有公路。在评价分值设置方面,天津、上海、江苏等大部分地区为满分100分制,北京每个评价周期初始分值为800分,浙江为1000分。同时,部分地区设置了加减分机制,比如北京、上海、江苏均设置了加分指标,其他地区则多为累积扣分制。
在评价等级设置方面,大部分地区均设置了AA、A、B、C、D五个等级,北京设置了优(A+)、良(A)、中(B)、差(C)四个等级。在评价方式方面,天津、吉林、江苏等多数地区均采取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上海采用“实时录入、定期汇总”的评价方式,评价结果的计算和发布频率为每年一次;宁夏采取实时计分、动态评价、年度汇总的原则,评价结果以信用评价期内从业主体的信用综合评分作为该年度信用评价得分,由省级系统根据该企业信用评价期内的扣分及加分情况自动计算,分值对应的信用等级作为企业该评价期的评价等级。
记者看到,各地也在积极探索丰富公路养护信用评价工作的适用性。在外地企业首次进入本地交通运输市场方面,各地积极优化信用评价策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如重庆提出,初次进入本地交通运输市场的市场主体,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如未达到参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资质标准,则其信用等级按照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若两者皆无,先按照B级对待,次年采用所获得的重庆市信用评价等级。
在水路运输领域,一些地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开展了新领域的信用评价工作。比如,海南印发《游艇租赁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引导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依法经营、守信经营,提升全省游艇租赁治理水平。港口方面,天津印发《港口经营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划分了港口相关业务经营人和从业人员范围,规定了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和评分标准、评价周期、评价结果应用。浙江基于港口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修订了《港口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调整赋分规则,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分级架构,细化并修订港口经营领域信用评价指标。安徽印发《安徽省港口经营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港口经营人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工作。
在区域联动方面,长三角地区创新推动建立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各市区之间水路运输信用评价互认共享机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推动开展长三角地区内河航运信用协同管理,开展内河航运领域信用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并探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信用评价转换与互认。江苏扬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则与苏北航务管理处扬州航务中心签订《苏北运河扬州段船舶信用联合监管备忘录》,对19类船舶诚信、失信行为进行互认与积分换算,对32类船舶诚信、失信行为进行联合奖惩,2023年以来累计对27艘次船舶扣减诚信分1350分。
让监管“有力”又“有效”
分级分类监管效能日益凸显
“我们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在‘两客一危’、道路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等六大类共28个细分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加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与公安、高速公路营运单位等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行动,累计采取‘一超四罚’措施2760起,并将9146辆车辆列入省联网高速公路稽核名单,有力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5月7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常州发布《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白皮书(2023)》。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凌介绍,近年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契机,加快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聚焦交通出行、物流运输等重点领域,在信用信息归集、承诺、评价、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和应用场景等关键环节深度发力,为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此次发布的白皮书是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中国经济信息社共同编制,已连续第3年发布。相较往年,今年的白皮书更加关注江苏各地信用监管成效和信用服务成果的应用。
记者在采访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表示,近几年,江苏省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创新,例如:在淮安,交通执法部门已指导全市在营33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编制形成“一企一策”监管方案,指导企业提升现代化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有效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在南京,推广“信用+网约车”新型监管模式,提升网约车服务质量和合规率……
记者梳理发现,近几年,不仅是在江苏,各地都在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与业务融合,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高速公路运营、客货运输、新业态监管等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着力防范化解了风险。
例如,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出台有关规定,对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铁路工程从业单位,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履约核查,对信用较差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采取限制性措施,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云南修订了《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动态评价和定期评价”机制,增加“预警+整改反馈”的跟踪管理方式,强化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浙江针对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重点领域,出台《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对经营者安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并按照评分高低依次赋蓝码、黄码、橙码,同时设置了亡人事故、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逾期未改等一票否决项。
随着网约车、共享单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在聚焦日常管理的同时,交通主管部门越来越多地关注这两个行业的规范有序、行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等问题。
在网约车管理方面,江西、江苏、广东等地探索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种业态”信用评价融合。江西采取“信用+科技”手段,加强出租汽车监管,将全省近10万名网约车驾驶员信用等级同步到各网约车平台,有效治理拒载、绕路、不打表等部分乱象。广东中山出台《中山市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诚信分分值考核办法》,在出租车领域率先使用“服务+收入”的诚信监管模式,不同等级对应的运价、订单数量、质量、站场准入等权益均有所不同,让司机服务效能与实时营运收入挂钩,切实推动形成“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旧业态融合模式。
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北京出台《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优化调整数据接入质量、车辆调度响应、重点区域停放管理等方面考核指标,新增运维力量配备、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考核要求,细化考核结果在总量调控中的应用,形成清晰的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工作规则。天津在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问题的典型点位设置禁停区,对存在多次不规范停放共享单车行为的用户,将纳入共享单车企业拟联合限制名单。
此外,各地航务管理局结合区域船舶通航特点,积极实施船舶过闸信用管理。
山东结合船舶建造单位规模化生产特点,对安全风险低且非首制船的同型船,实施批量建造检验,免检、便利发证等政策。根据船舶的不同风险等级,推行船舶自检和承诺声明书制,分类分级实施营运检验免于检验、集中检验、营运检验替代检验等。记者获悉,自该工作实施以来,山东全省船检机构采集和运用质量诚信记录1428次,对守信船舶修造厂按照建造检验便利发证机制检验船舶434艘次,实施分类检验130艘次,对守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免于年度检验637艘次,免于中间检验50艘次,免于船底外部检查46艘次,开展集中检验1233艘次,替代检验248艘次,享受优化便利检验措施的船舶数量占应检尽检船舶总量的32.8%。
湖南益阳对船舶生产企业及其图纸设计单位实行信用评级。一级信用单位,直接免除图纸审查和检验项目,采信企业质检数据和成果。二级信用单位,由验船师对免除检验项目进行验证性抽查或核准,没有发现问题的,采信企业质检数据和成果;发现问题的,全面复检。三级信用单位,仍按原检验程序要求进行检验。同时对相关企业进行信用核查,据实调整信用等级,跟踪信用管理船舶出厂后的质量情况。据统计,自该工作启动以来,该市已对628艘建造船舶进行了检验,其中信用检验380艘,免检占60.5%;审查图纸319套,其中信用检190套,免审占59.6%。
让诚信“有形”又“有价”
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深化拓展
“通过满足港航企业购置船舶、老旧船舶更新、船舶零部件设备更新或日常经营周转等多元化资金需求,将港航信用转化成稳产能、渡难关的‘真金白银’,在有效帮助港航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助力厦门港船舶运力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据工作人员介绍,截至2023年12月,“港航信易贷”已为53家港航企业授信共109笔,发放融资贷款额度达13.37亿元,有效缓解了困扰港航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等“老大难”问题。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厦门港口管理局围绕规范港航市场秩序、优化港口营商环境、培育港航信用文化等目标,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治理机制。同时,创新建立厦门港航第三方公益性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与厦门市“信易贷”平台及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邮储银行厦门市分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创设港航企业专属金融产品——“港航信易贷”,以支持信用良好的港航企业获取成本更低、融资额度更高的贷款。
“真没想到,一张小卡片能有这么多‘实笃笃’的权益,我们要坚持诚信守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江苏省无锡市诚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谢仁康兴奋地说。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在宁波银行无锡分行举办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批守信企业“臻信尊享卡”授卡仪式,交通运输领域12家守信企业获得卡片。该批企业是根据2023年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经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推荐,并经无锡企业征信公司、宁波银行无锡分行数据比对遴选,最终确定的典型代表,涵盖了客运、货运、维修、驾培、港口码头企业等。据介绍,城市级信用联名卡“臻信尊享卡”是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以征信大数据为支撑,面向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状况优质的企业主及高管发行的一款联名卡。该卡除具备银行储蓄功能外,持卡人还享受包含商务接待、医疗健康、文化体育、金融权益等高端用卡权益,是对持卡人诚实守信行为的肯定与褒奖。
“授卡是金融服务交通运输实体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场景应用的一次深化拓展。”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负责人表示。
从上述的2个案例不难看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拓展交通“信易贷”服务,加强“政银企”融资对接,探索交通运输领域的“信易贷”金融产品合作,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推送给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为信用好的市场主体提供抵押减免、线上审批等便利服务,拓宽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发展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同时,为探索交通信用激励政策嵌入生活中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积极推广“信用+审批”“信用+招投标”等“信用+”守信激励,不断拓展信用服务的应用场景,帮助市场主体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在“信用+审批”方面,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各类审批服务时,可享受一系列“加速办”“承诺办”措施,让诚信守法经营者更加“有得、有感”。安徽黄山实施“信易批”政务服务,将信用信息嵌入交通运输审批领域,为符合信用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服务,2023年全年累计办理各类“信易批”事项851件,减免申请材料1000余件。江西抚州推进信用与行政审批深度融合,将信用信息嵌入审批环节,真正实现群众“一次都办好”,办理环节、申报材料均压减60%以上。截至目前,已为5300多个经营者提供了信用快速办理服务,全年免费邮寄500余件。
在“信用+招投标”方面,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与工程项目投标挂钩。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享受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或者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增一减”优惠。江苏积极推进“信易+招投标”工作,对于信用等级高或红名单企业予以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优惠。2023年全年共惠及企业4251家,合计减免或免缴保证金13.34亿元。安徽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信用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给予200家AA级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增加投标标段的激励政策。江西将评价结果应用于742个工程建设领域采购项目中,涉及中标(成交)金额超过3000亿元,减免保证金上亿元。
“该政策通过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不断加强日常管理与合规经营,重视合同履约,降低了诚信守法企业的投标成本。从实施效果看,得到了企业的认可,起到了净化行业生态的良好效果。”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修复程序,各地明确信用修复流程,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江苏、安徽、重庆、四川对信用修复相关流程作出规定。深圳探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分类标准》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明确不同类型行政处罚的修复条件;江苏、河北等地实行“三书同达”或“三书一图同达”等工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信用修复意识。各地积极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市场主体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网站等载体,自主、便捷、快速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综合交通网络总里程超过600万公里,铁路营业里程15.9万公里,公路总里程544.1万公里……我国交通强国建设由“大”向“强”、从“有”向“好”。下一步,让我们继续以信用交通建设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把握好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新要求,全力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让信用成为“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的“助推器”,让流动的中国更加彰显出繁荣、昌盛的“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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