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组织机构
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法规政策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交通要闻
2024-01-30 13:05
来源:
吉林省交通宣传中心
打印
|
字号 : [
大
中
小
]
|
分享:
X
分享到
- 微信
省厅切实加强2024年春运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1月22 日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意见。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2024年春运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有效管控春运期间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担起保障春运期间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 2024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全省春运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要紧盯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严密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结合重点时段特点规律,严密组织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力度,立查立改各类风险隐患,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要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突出公路隧道、客运站、服务区、轨道交通站、工程建设施工、不封冻渡口以及办公楼、宿舍区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出现监管盲区。
三是要持续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要按照省厅印发的《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同时,要利用城市公交广播电视、出租汽车顶灯、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运输行业特有的宣传载体和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等新兴媒体,强化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四是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准备,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要紧盯春节前后天气变化,充分发挥“车(船)、路(航道)、人”协同工作机制作用,切实落实监测、预警、响应、处置等各环节措施。要认真抓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 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通联渠道畅通。(代晋)
政府网站
交通系统网站
市州交通网站
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民委(省宗教局)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监察委员会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社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住建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国公路网
人民交通出版社
中国交通新闻网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香港运输署
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辽源市交通运输局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