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具体方案请看附件。
来源:省运输管理局货运物流管理科(应急运输管理办公室)
初审:张彪
复审:庞志有 赵轶群 潘禹希 张中宝
终审:康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