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航道管理局印发《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将全省航道管理、航道建设养护工作程序和节点进行细化梳理,查找出涉及廉政风险岗位32处,其中高风险4处、中风险28处;梳理出廉政风险点82个,逐一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明确了风险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层层传导压力。局属各部门严格按照廉政风险点做好对应的防控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事前、事中防控,用实际行动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再传导、责任再细化、措施再明确。
近年来,省航道管理局紧紧抓住国家推进内河水运发展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加快推进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机遇,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资金投入比“十一五”期间增长50%),吉林省水路交通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力倍增。2016年,省航道管理局以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为突破口,强化“两个责任”,单独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抽调人员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明确职责、做好岗位分工,以规范程序促进廉政风险防控为目标,打造清正廉明的工作氛围。
着力文化建设 强化廉政教育
省航道管理局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思想理念,局党委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专家给全体职工讲授党章、党纪和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系列讲话的精髓要义;传达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挑选党风廉政建设文章和反腐败案例进行公示。2016年累计传达廉政会议精神及部署廉政工作10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17份,廉政谈话33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吉林监狱、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廉政教育等228人次,用单位公示板、大屏幕、微信群等手段进行典型案例和党风廉政知识宣传提醒等289篇次。用鲜活的违规违法事例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规范行为,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加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着力建章立制 健全预防体系
省航道管理局将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效能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及“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强化基础管理的重要举措,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集中梳理,提出了“围绕工作运行抓制度、围绕业务职能抓制度、围绕队伍建设抓制度”的工作思路,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结合分管工作,逐一对制度提出了“留、废、改、立”意见,制度体系愈加严密、愈加成熟。《局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试行)》,明确了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及流程,要求重大事项要坚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了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截止目前,废除制度16项,新建制度21项,修订制度27项,逐步构建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裁量规范、监督到位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以省厅下发的《吉林省航道养护管理规定》为依托,相继完善了《局计划管理办法》、《局专项养护工程管理制度》、《局养护勘测设计与维护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程施工和监管程序,改变了我局在航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中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工作困境;《局选拔任用干部规定(试行)》、《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从制度层面明确了职工遵守或违反规定的奖惩,有效治理了干好干坏、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工作困境,改变了职工的工作状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局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制度》、《工作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监察管理规定(试行)》等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好、用的灵,避免短期行为。新编纂的《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制度汇编》,通过明确的制度和程序来控制工作进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港航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着力以上率下 改进作风建设
省航道管理局强化“一岗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图,明确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的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2016年初班子成员作出加强作风建设“十项承诺”(即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带头艰苦奋斗;带头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自律;带头狠抓落实,努力建设成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有作为的领导班子,带领干部职工在交通发展新常态下,体现新作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的总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与吉林港航事业科学发展同样重要的位置,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要环节直接协调。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各项工作按照程序执行,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践行“四种形态”,以监督促进内部控制程序良性运行,在清理办公用房时严格执行标准、在公务用车管理上执行派车制度不放松、在航道行政执法中严明纪律。局纪检委对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要求做好自身的廉政工作同时做好分管部门和本部门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管理工作。航道局纪检监察工作做到了督促大家牢牢守住纪律底线,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始有终、扎实有效。
着力风险防控 强化权力运行
省航道管理局在航道建设和养护管理上,资金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额度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未达额度的进行内部招标管理。对于涉及到年终考核、干部提拔等事项,实行纪检监察监督管理。截止11月末,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与跟踪监督了2015年度职工年终考核、2016年干部提拔选用、物资采购、内部招标、开工验收等工作,监督询价采购、工程费用核定等事项63件次。在航道建设养护项目中,坚持了事前介入廉政方案制定、实时参与跟踪监督、及时提醒纠偏。特别是在参与监督航道养护项目中,严要求格按照程序办理,形成固定模式,工作进度加速,资料整理格式化,更有利港航业务工作推进开展。在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中,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以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落实为港航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随着《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的印发,省航道管理局将在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更加有的放矢,目标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港航业务工作一样目标明确、职责清晰、重点突出。纪检监察工作在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根、促进内部控制程序良性运行、营造吉林港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中充分发挥着监督防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