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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8-03-05 08: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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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及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参加答辩人员:  
  我省2017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定于2018年3月10日进行(人员具体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详见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于 3月 19日至23日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逾期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8年3月10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13:00-17:00  
  上午答辩人员请在7:30分前、下午答辩人员请在12:30分前准时到达考场并进入候考区,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答辩1-3组人员(附件1)候考室在二楼;4-7组人员候考室在一楼。答辩人员进入候考室,直至本人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场。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地点:吉林省公路技工学校(长春市宽城区北小合隆)       
  自驾车:国道302(长春-农安)约15公里处,见“吉林省公路技工学校”标牌,沿东晨路前行800米即是。  
  乘 车:长春火车站西500米处太阳城,乘坐185路郊线车,在“广东工业园”站下车,前行50米沿东晨路前行即可。  
  三、答辩方式:由考官针对答辩人员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能力、业绩及理论水平面试考核。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相关要求
  1、答辩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用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评审表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齐全)、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须标明姓名、单位)。
  2、答辩人员须遵守答辩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答辩人员可以携带纸制的书籍、杂志进入候考区,但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答辩人员进入考场时,须携带全部物品离开候考区,考场内会设有专区放置物品。答辩结束后,应立即携带全部物品由专门通道离开考场,不得折返候考区,更不得在考场区域逗留,否则以违纪论处。
  3、答辩人员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中级收取评审费200元/人,高级收取评审费300元/人,破格人员加收评审费100元/人。
  长春市区的答辩人员可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彩色小二寸照片及评审费于 3 月 8日(本周四)下班前交于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办公室(地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502室、联系电话:85097734)。
  长春市区以外的答辩人员于答辩当日交付。
  审费请现金支付。
  4、面试当日一、二楼两个候考室门前均设置了收费和材料受理处,之前已交评审费和相关材料的答辩人员,凭收据直接进入候考室;之前未交付评审费和相关材料的答辩人员,请自动排队办理收费和交付材料手续后入场。在走廊短暂逗留等待交评费费和相关材料期间,请遵守秩序,不要大声喧哗。
  以上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高度重视本次面试答辩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申报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1.答辩分组情况表
     2.2017年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相关通知
     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4.初级认定汇总表
  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2018年3月5日



附件3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2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相关通知.doc
附件1:2017年交通运输工程系列分组名单.xlsx
附件4 初级认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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