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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06-26 14: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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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吉交规划〔2019〕24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999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吉发改环资联[2019]39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活动日活动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9]858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管发[2019]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紧扣主题,周密组织

  各单位要根据节能宣传周主题,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助力生态文明和交通强国建设。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围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为重点,高建局、公路局、吉高集团围绕推进绿色公路、节能低碳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等为重点,运输局、海事局围绕新能源汽车、船舶推广应用,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为重点,路政局围绕治超等为重点,总结绿色交通发展方面的成效经验,积极向《中国交通报》绿野通途专栏投稿(至少一篇),广泛宣传我省先进经验和亮点。同时,各单位要围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推广工作,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召开绿色交通创新技术交流会,选取行业内典型节能低碳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经验介绍和交流,推动节能低碳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保障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二、形式丰富,广泛宣传

  各单位积极协调本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本地区绿色交通发展成就、建设成果和节能减排突出亮点,广泛动员交通运输职工、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部有关要求,既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坚持勤俭节约办活动。

  710日前,各单位将活动方案、宣传成果和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厅。

  (联系人:厅综合规划处 刘文阁,电话:85097531)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吉发改环资联[2019]390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活动日活动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9]858号)

     3.《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管发[2019]31号)

     4.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9年度)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6月21




《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吉发改环资联[2019]390号).pdf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活动日活动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9]858号).pdf
《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管发[2019]31号).pdf
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9年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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