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政务 government affairs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通知公告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08-27 14:30 来源:
  打印
字号: [ ]

关于加快推进通化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吉交运〔2019〕291号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公布“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通化市成为“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创建时间原则上为4年(2017-2020年)。自通化市开展“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以来,取得较好成效,并在部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公交都市创建城市调研督导工作中得到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但从近期调度情况看,通化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还存在安排部署不系统、工作合力未形成、组织实施不到位、报送信息不及时等问题。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调度

  你局应立即重新梳理和调整目前工作与创建实施方案中不适应的创建任务,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提请市政府按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交通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要严格按照创建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会同各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通化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暂行管理办法》、《通化市公交客运市场管理办法》、《通化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通化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制度》、《通化市公共汽电车企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通化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通化市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平台管理办法》、《通化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通化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通化市公交都市发展及建设规划》、《通化市公交场站专项规划》、《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建设规划》、《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及规划,为创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快推进各项创建考核指标的完成工作

  你局应参照创建实施方案及省厅批复文件,对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创建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对指标差距明显,达标难度大的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创建工作的动态信息报送

  你局应按照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确定年度目标,制定详细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创建工作情况及成效,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要及时上报,并按时开展年度自评工作,编写创建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上报省厅。

  联系人:吴小威

  联系电话:0431-85097716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8月13

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