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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8-03-05 14: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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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交通建设监督管理)》的通知

吉交建管〔2018〕4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我厅对交通建设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基准全文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政务—行政执法。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交通建设监督管理)修订的具体代码如下:

  7.1、7.2、7.3、7.4、7.5、7.6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吉交法规[2015]92号)中“交通建设监督管理”部分裁量基准同时废止。

  附件: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交通建设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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