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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机电应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境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
2.2工程规模: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422套ETC门架系统、155个收费站ETC改造、二个收费中心新建和改造工程、全省收费系统等级保护工程、入口治超工程的招标人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招标人未提供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机电工程联调联试(部、省两级调试)等。
2.3计划工期:2019年8月11日至2019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机电工程的施工(不含取消省界收费站、邻省收费站对应的机电工程,具体见施工图设计图纸)。
2.5标段划分:
标段号 |
区域划分 |
JD01标段 |
白城、双辽、松原分局 |
JD02标段 |
长春、德惠、四平、吉林分局、吉林分公司、通化、伊通、梅河分局、梅河分公司、靖宇、敦化、延吉分局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014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日期为准)累计完成过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100公里的施工,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企业和个人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同一合同内必须同时含有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己建总包业绩,养护工程(原有机电工程系统升级、改造、维护等)及国外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全部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通过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李昱翠
电话:0431-85254065
传真:0431-8525406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王建
电话:0431-81852896
邮箱:22325747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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