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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2-28 08: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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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05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16]8号)批准,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资金(车购税)、项目法人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8.22:2.39:69.3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2.2工程规模

  主线起自龙井市西(和龙市头道镇龙新村),起点桩号K32+950,接延吉至龙井高速公路,经头道镇、西城镇、和龙市、石磨洞、松江镇、两江镇,止于敦化市大蒲柴河镇金沙河屯,接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166+930,全长134.166km。在西城、和龙、松江、池北、两江、四湖(一期工程)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预留仙峰1处互通式立交。另建松长联络线,路线起自主线池北互通,止于二道白河镇,全长13.744km,预留二道白河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和龙互通连接线4.785km。

  2.3技术标准:主线及松长联络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和龙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小时,路基宽度15m。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LPAQ01标段:K32+950~K101+000段落内(含和龙连接线)共长72.79km的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LPAQ02标段:K101+000~K166+930段落内(含松长联络线)共长79.905km的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2.5计划工期

  19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自2015年1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起,投标人完成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同一承包合同内须至少含护栏、标志、标线3项工程)累计施工里程需达到50公里(按全幅公路计算里程,同一公路项目或同一公路施工标段内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得分幅分拆或重复计算里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施工业绩应为国内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养护工程(如大中修、改造、更新、升级、提升、完善、整治、维护、维修、病害防治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国外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开标、评标顺序为LPAQ02LPAQ01标段,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参加后续标段的推荐。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228日至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pingkun@126.com:

  (1)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投标意向的真实性及自愿性,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2)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招标文件邮寄地址等文字资料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编辑的文档。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4683822/84683816)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参考资料购买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0年3月10日24: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行号:310241000013

  银行账号:61010154800004490

  联 系 人:张绍红

  联系电话:0431-84683826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3只有按本公告5.1款和5.2款要求发送购买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参考资料购买款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4在投标人递交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参考资料购买款(以到达时间为准)24小时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下载网址发送至投标人提供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邮寄地址发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3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收。

  6.4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邮政编码:130028

  联系人:于忠宏

  电话:0431-852540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冯坤

  电话:0431-84683822/84683816

  电子邮箱:pingkun@126.com

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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