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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02-04 0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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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至长春国家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至长春国家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7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49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社会资本出资、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磐石市、桦甸市、敦化市、抚松县。
  2.2项目规模:全长191.113公里,项目起自大蒲柴河镇金沙河屯,接在建的延长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止于烟筒山镇,接拟建的延长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同步实施国道恢复工程23.083公里。全线设置四湖(枢纽、二期)、夹皮沟、老金厂、红石、桦甸东、桦甸西、呼兰、驿马、烟筒山南(枢纽)、烟筒山10处互通式立交和1处U型转弯。同步建设老金厂、莲花山连接线4.781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国道恢复工程和互通式立交连接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主线工程全线共设特大桥 1163米/1 座,大桥15653米/50座,中桥1216米/19 座,小桥336米/14座,涵洞 322 道。隧道17615米/14座,互通立交 10 处,U 型转弯 1 处,分离立交16处,天桥14处,通道89处。设运营管理分公司 1 处、监控通信分中心 1 处、监控通信站 3 处、养护工区 4 处、隧道变电所16处、收费站 8 处、服务区 4 处、停车区 3 处。
  2.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72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即PYZJB01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房建等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近5年内(指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应累计监理过下列工程:

(1)高速公路路基工程100公里;

(2)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100公里;

(3)高速公路大桥10座;

(4)高速公路隧道1座;

(5)高速公路机电工程50公里。

  注:以上施工监理的业绩中要求的路基、路面、大桥、隧道、机电工程均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养护工程监理业绩无效;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已交工的业绩,交工日期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明的交工日期为准。所提供业绩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业绩的数量累计。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投标人因名称和资质发生变更导致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不符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在相应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相应施工监理服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在本次招标中,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232574732@qq.com),确认无误后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回传至邮箱后免费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雕塑公园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总部基地1105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862848161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张娉婷、王建     

  电话:0431-81852896  

  邮箱:2232574732@qq.com 

  注:相关防疫政策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

延吉至长春国家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关键内容信息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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