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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交审批函〔2024〕8号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报批抚松至长白国家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10kV
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吉高集团〔2024〕248号)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抚松至长白国家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567号),我厅组织有关部门和咨询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外电工程
(一)原则同意10KV外电工程设计。全线共引电26处,其中收费站4处、服务区2处、隧道变电所19处、基站1处。新建环网柜18座、箱式变电站55座,总容量为21390kVA。
(二)原则同意充电桩设计方案。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实际需求及专用变压器容量,动态优化快充桩布设数量及功率,进一步满足用户需求。
二、施工图设计预算
(一)预算的取费标准和计价依据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核准施工图预算总金额11187.8万元。
(二)建设期,项目法人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三、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与电力主管部门沟通,结合工期安排,尽早取得供电方案答复单,并就引电接入点、设计容量等进行沟通确认,确保供电方案稳定可行。
(二)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管理,强化相关材料进场检测和施工工艺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可靠、安全耐久。
(三)建设期,要组织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做好与各专业界面衔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13日
初审:朱凯旋
复审:张铁英
终审:宋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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