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吉林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不高
对物流费用影响不大
(一)吉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在全国处于中游水平。我国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标准,一般是在公路通车时就确定,并长期保持稳定的。近几年,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绝对值基本维持在0.08-0.1元/吨公里的水平,受到政策性限制具有下调趋势。吉林省对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据了解,全国实施计重收费的26个省份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及以上的有14个省份,占总数的53.8%,吉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在全国处于中游水平。
(二)单位物流成本逐年下降。随着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成的高等级公路里程的快速增加,物流成本也在逐年下降。2014年,吉林省全社会物流总费用2286.1亿元,同比增长7.2%;运输费用1297.1亿元,同比增长7.5%;货物周转量1703.8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3.4%,即每吨公里货物运输的实际物流成本不仅没有增长反而下降。
(三)我省高速公路收费占比低于全国水平。根据2014年统计数据,全国年货车通行费收入约2000亿元,占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的1.9%,占全国运输费用的3.6%;吉林省年货车通行费收入20.9亿元,占吉林省社会物流总费用(2286.1亿元)的0.9%,占吉林省运输费用(1297.1亿元)的1.6%。由此可看出,吉林省高速公路收费对于物流总费用的影响较小。
另外,根据吉林省2013年调查数据,从单车运输成本角度看,路桥通行费约占运输成本的10%,车辆燃料费占40%,人员工资占14%,车辆维修费占8%,税费占2%,折旧费占10%,管理费占6%,其它费用占10%。路桥通行费占比低于13%的全国平均水平。
总之,吉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占物流费用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速公路收费对吉林省物流费用影响不大,不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五、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措施
单位物流成本低不代表物流效率高或者物流水平高,我国物流行业在安全性、可靠性、时效性和信息化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确实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物流运输的总体效率和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如:制度方面,多部门管理条件下,各自为政形成物流各环节不能有效协调,导致物流费用较高;技术方面,由于运输结构不合理、运输组织不协调、运输装备不标准、信息衔接不畅等原因,导致供需的结构性失衡,引发物流费用上升;社会方面,由于行业整体信用水平较低,企业间缺乏长期合作关系,交易费用较高,使得物流费用久居高位等。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繁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突出。物流成本偏高,是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企业急盼政府能够有效破解的一个现实难题。对于合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有效提高物流效率,提出如下浅见:
(一)积极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工作,提升物流运输整体效率。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工作,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代理企业提供“一单式”运输服务,支持建设高效衔接的社会服务型多式联运基础设施,鼓励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提倡应用先进高效的多式联运技术装备,争取实现多式联运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二)推广甩挂运输组织模式,提升干线运输效率。继续开展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培育国家级、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进一步提高道路货物运输效率;促进跨区域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网络型甩挂、干支衔接甩挂等组织模式的发展,鼓励创新“挂车池”等新兴物流服务,支持发展挂车租赁、互换等业务,扩大甩挂运输应用范围和规模,全面提升干线运输组织效率。
(三)切实提升农村物流运输网络节点的数量和通达深度,降低末端物流成本。一是指导现有的农村客运站增加货运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实现客货同站。二是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农村班线客车的行李舱剩余空间运输客运站小件快货受理的货物。三是指导货运企业开展农村零担运输班线,充分利用零担货运方式,向农村延伸,打造农村零担物流网络,为农资、农产品运输服务。
(四)推进“智慧物流”发展应用,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一是做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后,组织物流园区、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开展信息系统改造,与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成对接。二是鼓励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智能化仓储建设,实现仓储智能化管理,提升配送效率,降低仓储配送成本。三是引导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无车承运物流
平台企业的发展,促进零散的货源、运力、站场等资源的集中配置和统一调配,提升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资源的有效互补和共享。
(五)扩大“营改增”范围,切实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按照最初营改增试点方案提出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结合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基本特征,尽快解决物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增大问题,切实减轻物流业税收负担。建议尽快将车辆通行费、燃油费、汽车维修费用纳入交通运输业增值税进行税额抵扣范围,可参考执行现有部分现代服务业(如仓储服务、货运站场服务等)增值税的税率标准,按6%或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鼓励物流企业转型发展,在现有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扶持政策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出台城市配送、农村物流的扶持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城市配送运输、农村物流试点示范服务项目。(刘晓峰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