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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2-24 15: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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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运管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近期,我省企业陆续复产复工,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省运管局加大督导力度,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切实把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运输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安全、查隐患、防风险,为企业顺利复产复工和群众平安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责任。针对当前客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且降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等情况,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充分认识今年安全防范形势的特殊性、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复产复工、应急运输保障等情况可能对疫情防控、运输安全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层层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化“两个整治”,全力做好指导服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冬春安全治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同时,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突出“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和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动态监控、大数据分析和群众举报等形式,做到找准问题、精准施策、瞄准监管,确保做到个人防护和工作效果“双到位”。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制定并落实恢复运营的工作方案,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本地道路特点和实际,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恢复运营验收关。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有效保障运输安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同气象部门的协作,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降雪冰冻等各类自然灾害变化,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的坚决停运,并做好旅客疏导和服务解释工作。要加强同消防部门的协作,指导客运站等重点消防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认真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要求。

  四是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消除行车隐患。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增派人员对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车辆行驶轨迹、驾驶员操作行为的监控力度,加大对驾驶员疲劳驾驶、接打电话、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车辆行驶途中安全。

  五是加强培训和应急值守,全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疫情防控、自我防护、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赵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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