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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5-27 19: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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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体系 夯实数据基础 省厅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和部、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依法规范、应用导向、注重实效,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全领域新型交通运输信用服务平台,聚焦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推动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推动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交通强省、建设信用吉林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力争在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明确信用监管要求,并依据交通运输部将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我省相关实施办法。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待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交通运输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后,依法依规编制省级、地市级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
  夯实交通运输信用数据基础。一是强化信息化平台支撑。建设完成全领域新型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我省交通运输公路建设、水运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安全生产五大领域和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二是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按照部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交换指标要求,归集我省所辖全部市(区)市场从业主体信用信息;向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我省现有全量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和每月增量信息。三是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利用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用数据分析和信用风险监测,提升数据挖掘和多维关联分析能力,开展信用趋势、高发问题监测,为行业监管提供决策参考。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推进信用承诺制应用。全面推行信用承诺融入涉企许可、证明事项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主动型、自律型承诺。二是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公路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海事执法等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三是依法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定期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名单,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认定、公示、发布工作,同步推送至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四是推进交通运输“信易+”工作。建立守信激励机制,让信用好的个人和企业在交通运输活动中享受更多优惠便利和服务。五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和行政处罚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一是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持续深入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春运”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诚信理念、褒扬诚信典型。二是组织信用专项培训,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专题培训,组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类或信用修复类公益培训。(代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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