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公交车和
出租汽车行业宣传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安全运营、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的理念,构建文明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行业,加快推进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生态城“四城联创”进程。4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行业“城市管理提升年”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由市交通运输局李德安局长亲自组织开展,带领市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及市运管处班子成员全体参加,出动宣传工作人员60人。

在市区出租汽车集散地:白城市中心医院、火车站站前广场、白城市欧亚商都和公交车1、2路站前和白城市中心医院始末站点,采取向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市区个体出租车业户和驾驶员,公交公司和公交车驾驶员发放《致公交车驾驶员一份信》和《致出租汽车驾驶员一封信》和现场宣讲“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及创建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生态城“四城联创”工作相关要求的宣传方式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一是加深了公交车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对“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和“四城联创”工作的理解。二是提高了公交车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三是增强了公交车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交通运输局李德安局长在此次宣传活动中重点强调了此次“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是我市推进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生态城“四城联创”工作进程的关键,市区公交车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要提高个人素质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真正实现创建文明服务行业,建设群众满意行业的目标。在今后工作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日常监管力度,将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内卫生和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不使用文明用语、通电话、讲对讲、吸烟等违规行为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索要高价、不经第一乘客同意拼客、绕行、拒载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和出租汽车运营行为。公交公司和市区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和文明服务培训工作,系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法规条款,全面提升驾驶员安全和文明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公交车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谨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适、快捷的乘车环境,通过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助推“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为我市创建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生态城“四城联创”工作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