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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4: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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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吉交规〔20262

各市()、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并结合工作实际,省厅对《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重新修订,已经省厅2026年第11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吉交法规〔20236号)废止。

  附件:1.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2-1.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

     2-2.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管理)

     2-3.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海事管理)

     2-4.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港口行政管理)

     2-5.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航道行政管理)

     2-6.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路运输行政管理)

     2-7.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交通建设监督管理及其他)

     2-8.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铁路管理)


初审:王  旭

复审:赵紫允

终审:张立彪







附件:1.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doc
附件2-2公路路政管理(2026版).xls
附件2-3地方海事管理(2026版).xls
附件2-4港口行政管理(2026版).xls
附件2-5航道行政管理(2026版).xls
附件2-6水路运输行政管理(2026版).xls
附件2-7交通建设监督管理及其他(2026版).xlsx
附件2-8铁路交通(2026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