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受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委托,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吉林省“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吉林省“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规划期限:2026-2030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吉林省全域。
规划目标:到2030年,高质量交通强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市(州)基本实现“双高速+双铁路+双干线”连通,县(市)基本实现“高速+普铁+干线”连通,基本建成“一核双环八通道”的综合交通主骨架,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有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89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黄舒扬
联系电话:0431-77707647
邮箱:53493083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金碧街253号
联系电话:0431-85194300
联系人:王 工
Email:40988906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规划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本公告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本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发布之前,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表提交至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