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拟定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技术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宣贯工作;组织对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咨询、论证和研究工作;指导设计企业积极采用公路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二、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专项养护、应急养护项目(以下简称养护项目)设计审查、审批及较大以上设计变更审查、审批工作。
三、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组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四、辅助省厅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