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起草公路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对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承办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立法规划拟定、法制宣传和协调等工作。
二、承办局内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局法律顾问承办重大决策依法论证,机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应诉等工作。
三、辅助省交通运输厅办理涉路施工、路树采伐许可相关工作。辅助收取公路国有资产使用收益。
四、联合交警部门办理国省干线公路管养封路公告发布。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