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
二、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进度和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三、辅助省厅审核项目法人资格备案资料和施工许可申请资料,审核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备案资料,参加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外业验收)、竣(交)工验收,承办日常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辅助省厅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辅助省厅开展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辅助省厅开展建设项目举报和投诉调查工作。
五、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方面安全工作。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