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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以及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等规定。”公路客运班车是不得乱涨价的。
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可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客运站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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