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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5: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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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未延续经营期限的客运班线的公示

各经营业户: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需延续经营的,应当依法重新申请许可;逾期未申请的,原许可机关可依法注销其班线经营资格。经核查,通化长途客运有限公司所运营的17条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已届满,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延续申请,亦未提交继续经营的相关材料。现依据法定程序,对17条客运班线予以注销(详见附件),公示期是20251223日至20251229(2025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为休息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反馈至通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办

联系人:周星彤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435-3725870

通讯地址及邮编:通化市政务服务大厦秀泉路1777134001

附件:注销未延续班线明细.xlsx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