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含个体工商户):
为深入落实国家“交通强国”建设最新规划部署,适配交通运输行业工作新标准、新要求,现阶段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与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行整合统筹、一体推进。因上级交通强国示范区正式实施方案尚未印发下达,相关考评验收标准、指标体系、工作节点及考核时序同步调整,原有既定考评验收工作相应顺延。为切实保障辖区货运企业合法权益,有序推进我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现就《关于开展通化市城市绿色配送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奖补工作的通知》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奖补截止时间
将原通知中“补贴发放完成止(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的奖补申报及补贴发放截止时间,顺延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延期调整仅针对奖补工作截止时间,原通知明确的其他内容事项不变,继续严格遵照执行。
请各货运经营业户严格按照原有申报规范,按时完成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平台接入及资料申报工作,切实用好奖补政策,助力我市绿色货运配送行业规范化、智能化发展。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