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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交议字〔2026〕12号
崔永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吉林航空公司促进航空旅游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吉林民航事业发展、航空网络构建及航旅融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省航空市场培育、综合交通发展及相关专题调研情况,现答复如下:
组建本土基地客运航空公司,对于完善我省干支航空网络、提升长春龙嘉机场区域枢纽能级、带动冰雪旅游与边境旅游提质升级、服务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我省“一主多辅”机场格局基本形成,航空客流稳步恢复,文旅市场持续升温,航线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具备培育地方骨干航空市场主体的现实基础。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已围绕组建本土航空公司、打造基地航司、提升航线自主可控能力开展多轮专题调研与可行性论证。
从国家现行政策层面看,民航主管部门对新设客运航空公司实施严格总量调控,从严控制新增筹建主体,原则上不再新批客运航空公司,仅支持依规新设货运航空主体。综合国家政策导向与我省实际,现阶段直接新组建独立客运航空公司暂不具备审批条件。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先通航、再货运、后客运”发展思路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参考价值。但从行业管理体制看,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分属不同监管体系,准入标准、运营规则、安全要求差异较大,需严格遵循国家民航法规政策审慎研究、分步实施。关于股权架构与运营模式,我省将坚持政府引导、国资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科学设计股权比例、治理结构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不盲目举债、不形成隐性风险,实现可持续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本土航空公司组建及基地航司培育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风险评估;
二是统筹优化航线补贴、航空旅游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航线、冰雪旅游航线、东北亚国际航线的培育力度;
三是加快推进长春龙嘉机场三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枢纽保障能力,夯实航旅融合发展硬件基础;
四是建立发改、交通、文旅、财政、机场集团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积极向上对接国家民航局,争取政策、航权、时刻等方面支持,推动我省航空产业和航空旅游融合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特此答复。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王义新,联系电话:85097390)
初审:王义新
复审:夏久安
终审:胡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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