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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函》(吉市监标准函字〔2025〕81号)要求,按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内容,省厅组织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现行的59项地方标准进行了征求意见,根据起草单位提出的意见,拟废止《汽车小修竣工技术条件》等22项,现予以公示(拟废止标准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6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
电话:0431-85097882
邮箱:386408111@qq.com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6日
初审:包红明
复审:王晓兵
终审:宋家琦
| 拟废止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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