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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3-11-01 1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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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交电〔2013〕45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冬季恶劣气候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防止和避免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寒潮大风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13]31号)要求,切实把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制,把各项工作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冬季恶劣天气的预防预警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防和预警程序,加强与气象、安监、交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寒潮大风、大雾、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获取并有效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和道路通行情况信息,适时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反应准备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安全。

  三、严密防范,全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控工作

  冬季气候条件恶劣,容易引发翻车、碰撞、高空坠落、冻伤、火灾、爆炸等事故。各部门、各单位要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省厅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加强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的各项防控工作。一要提前做好恶劣天气的防控工作。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抗寒潮、大风、大雪和大雾的各项准备措施,特别是道路运输车辆要配备好防滑链条、防滑料、三角木,并严格遵守大雾、雨雪及冰雪气候下行车的各项规定。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认真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者按照行业管理规范及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实抓细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二要切实做好冬季行车安全工作。各单位要针对冬季行车特点,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车辆带病运行引发交通事故。要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冬季行车规则的守法意识,杜绝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员、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冬季行车安全。三要强化公路桥隧隐患治理。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公路桥隧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尚未恢复或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桥涵要禁止通行,并做好防护,同时及时修复便桥便道。四要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企业、客运站等安全生产第一线,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进一步落实冬季道路运输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我省道路运输生产安全。遇有大雪、大雾等不能保证运输安全的恶劣天气,要采取暂停客运班车的措施。五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督促交通建设参与各方提前制定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案,并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整改隐患,严防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六要组织力量对油库、客运站场、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除雪防滑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二级以上运输繁忙线路的除雪防滑工作。对弯道、陡坡、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桥涵隧道,加大防范措施,加强公路巡查并派专人负责监控并及时通报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发现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所管养公路的巡查力度和监控,随时掌握公路能见度和路面状况等信息,认真做好日常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加强值守,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在发生灾害性天气或者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段,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便妥善处理冬季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科学、合理调派救助力量,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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