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镇赉、白城至黑水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保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0]83号)文件和《关于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保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1]13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法人自筹(其中地方自筹10%),招标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路机电、管道及基础工程、10KV送变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2.2项目概况:主线和白城联络线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机场连接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镇赉、白城至黑水段建设项目公路机电、管道及基础工程、10KV送变电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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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 |
标段 |
起讫桩号或工程位置 |
主要施工内容 |
企业资质 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计划开、交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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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A |
JD01 |
主线: K0+000~K55+000 |
公路通信、监控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 |
投标人应具备(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新)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投标人完成2011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必须同时包含通信、监控系统),累计合同额达到5000万元。 |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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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03 |
主线: K97+000~K133+487.678白城联络线: K1+601.684~K1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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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B |
JD02 |
主线: K0+000~K55+000 |
收费、供配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 |
投标人完成2011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每个项目中必须包含收费系统),累计合同额达到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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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04 |
主线: K97+000~K133+487.678白城联络线: K1+601.684~K1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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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 |
GJ01 |
主线: K0+000~K55+000 |
管道及基础工程,包括人(手)孔、紧急电话平台、管道工程、过桥管箱等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投标人完成过2011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项目。 |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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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02 |
主线: K93+000~K133+487.678白城联络线: K1+601.684~K1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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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D |
SBD01 |
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坦途至镇赉、白城至黑水段各收费站、服务区附近 |
10KV线路总亘长2.845Km,架设绝缘导线8763m,地埋高压电缆1406m,组立水泥杆59基,拉线16组。 |
投标人应具备(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或(新)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并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完成过10KV送变电工程施工项目。 |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7月31日 |
除SBD01标段的投标人,其它标段的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建主包业绩,并应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业绩最低要求内容、交工时间等有关信息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信息为准,如某项业绩信息在系统中没有显示,视为“无”。投标人填报业绩时,需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本次投标所使用业绩的项目名称,评审时将按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进行网上核对,并以核对后信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上表,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评审时以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对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评审时网上核对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对1个项目类中的所有标段投标,开标时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为所投项目类内1个标段的投标人(SBD项目类内标段的投标人直接确定为SBD01标段的投标人),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招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置情况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等,可不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原件(仅SBD01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制件一套(附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复制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9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递交所投项目类中所有标段或者未按每个标段单独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10: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9: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公示
8.1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8.2中标候选人的其它信息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委托招标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邮 政 编 码:137000
联 系 人:文玉斌
电 话:0436-6593858
传 真:0436-367454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 政 编 码:130033
联 系 人:王红喆
电 话:0431-84683821/84683815
传 真:0431-8468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