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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交函[2020]158号
省司法厅:
按照《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的函》(吉司函字[2020]24号)要求,经对我厅起草现行有效的7部地方性法规进行认真清理,没有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则不一致的内容,全部继续执行。
此函。
附件: 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统计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26日
| 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统计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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