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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水运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船员是船舶操作和管理的主体,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船员的值班行为与人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息息相关。
加强船员配备、规范船员值班行为是船舶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制定《内河船员值班规则》,一是为了提高船员责任意识,规范履职行为;二是为船舶航行、作业安全提供制度保障;三是为了促进内河船员队伍建设和水运经济发展;四是为海事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管理、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理等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管理重点:针对内河船舶大型化、安全风险高的趋势,严格对大型船舶的要求,适当考虑小型船舶的特殊性;紧抓对安全影响大的关键操作和行为。
(二)简政放权与统筹兼顾:坚持统一标准与因地制宜结合,在强调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对小型船舶或仅在本辖区航行的船舶,授权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规定,使值班制度更具可行性。
二、框架和主要制度
(一)框架
《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共七章93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要求、驾驶值班、轮机值班、驾机轮机联系制度、法律责任和附则。
(二)主要制度
1、明确职责分工:明确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与船长、船员保障安全值班的职责;按照驾驶和轮机值班的不同职能,规定不同的值班要求。主要从值班安排、航行值班、停泊值班和交接班等方面予以规定,并对不同等级的船舶规定了航行、停泊值班的最低要求,强调了危险品船的值班要求。
2、驾驶与轮机联系制度:为保障值班信息的有效沟通,统一和协调船舶的各项操作和值班行为,规定了驾驶与轮机的联系制度,保障船员值班行为的令行禁止。
3、值班保障制度:从工作与休息时间、防疲劳、酒精、药品和毒品控制等方面保障值班人员的值班能力。
4、授权管理制度:我国幅员辽阔,船舶、通航环境、船员素质和传统习惯差异大,为增强值班规则的可行性、有效性,授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辖区的特点,对仅在本省航行的船舶因地制宜,制定有地方特色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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