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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推动新能源船舶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制造强国、能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文件,提出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动航运能源结构调整。“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交通动力低碳替代,建设零碳运输走廊示范段。为加快内河运输领域应用新能源船舶,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单位深入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制定印发了《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保障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行动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场景牵引、创新突破,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有序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内河电动、甲醇动力船舶全场景应用、全链条支撑、高标准发展,激发内河航运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培育交通运输领域消费新增长点,支撑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基本建成长江、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航运绿色通道和长三角等船舶电动化先行区,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场景业态丰富、全链条支撑有力、高标准体系健全的产业生态,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
(二)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提出,重点推进三方面11项任务。一是加快全场景应用,包括推动新能源船舶多场景分类应用,以长江、西江干线为重点加快甲醇动力船舶推广应用,加快电动船舶在长三角、长江干支流和珠三角等水域多场景应用,打造“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路运输通道等4项任务。二是加强全链条支撑,包括提升船舶用能供应保障、鼓励创新商业模式、强化制造产业支撑、优化营运管理等4项任务。三是推动高标准发展,包括完善标准规范、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等3项任务。
(三)实施保障。《行动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多方面政策支持,开展先行先试、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重点地区做实做细实施方案,强化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抓好落实。
相关政策文件: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2026—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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