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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交审批函〔2020〕9号
《关于报批珲乌高速公路大安南互通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请示》(大路桥发〔2020〕17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珲乌高速公路大安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9〕260号),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珲乌高速公路吉林省大安市境内新增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位于大安市区南部,赵海窝棚西侧。距既有大安互通约9公里,距大安服务区约1公里,与珲乌高速公路主线交叉点桩号为MK708+364.73,互通出口与国道珲阿公路(G302)相交。
二、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项目设大安南互通式立交1处,涉及高速公路主线影响范围2.156公里,新建右侧辅助车道长度1.145公里,新建匝道长度2.068公里;新建匝道桥127米/1座,加宽利用通道17.5米/1座;新建平面交叉1处,收费站1处。
(二)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米;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和60公里/小时,A匝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19.5米;B、D、E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C匝道采用单向双车道,路基宽度均为10.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三、路线交叉
(一)大安南互通式立交布局基本合理,立交选型及技术指标运用基本适当,原则同意B型单喇叭方案设计。A匝道上跨主线,交叉桩号为AK0+513.533。
(二)同意大安南互通至大安服务区之间的高速公路主线右侧增设3.75米宽辅助车道。
(三)原则同意A匝道与国道珲阿公路(G302)平面交叉设计方案。建设期,应实施好与被交道的衔接,加强与被交道的衔接施工质量,确保交叉口路基安全稳定、路面平稳顺畅。
四、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路基
1.同意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原则同意一般路基处理方案,建设期,应结合物理力学试验结果进一步优化。
2.原则同意低填浅挖、桥头涵台路基及路基拼宽处理设计方案。建设期,应实施好路基处理设计,合理安排工期,有效控制路基差异沉降,提高基底处理的工程质量,确保路基安全稳定。
3.原则同意采用植物防护、机制砌块叠拱防护等路基防护设计方案。
4.建设期,应做好表土和清除淤泥的收集和利用,尽量用在景观绿化工程。
(二)路面
1.同意主线和匝道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粒式橡胶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8厘米沥青稳定碎石(ATB-25)+36厘米水泥稳定砂砾(6:94,掺20%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5:95,掺20%碎石)底基层。
2.同意收费车道、收费广场、场区路面结构及桥面铺装设计方案。
(三)排水
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建设期,应结合现场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情况进一步优化。
五、桥梁、涵洞
(一)新建桥梁的桥型选择及孔跨布置选用适当,原则同意新建桥梁工程的设计方案。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
(二)原则同意既有通道桥加宽利用设计方案。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板梁,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台、桩基础。
(三)建设期,应将桥梁耐久性设计及养护设施设计方案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桥梁防水、防冻功效,延长桥梁使用寿命。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和视线诱导等安全设施设计。
1.建设期,应做好标志、标线、护栏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保证安全设施施工质量,满足运营安全需要。
2.建设期,应实施好平面交叉安全设施设计,加大安全保障力度,确保交叉路段交通运营安全
(二)原则同意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等机电系统设计。建设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ETC车道和门架系统设置。
(三)原则同意通信管道及各种机电外场设备基础工程设计。建设期,预留预埋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做好界面衔接。
(四)原则同意收费站场区总平面布置设计,原则同意收费站房屋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设计。
(五)原则同意10KV供电工程设计。
(六)核定收费站场区占地面积5995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七、环保景观、其他工程、筑路材料
(一)原则同意与路基防护相结合的环保景观设计方案。建设期,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和批复的各项保护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施好景观设计内容,保证景观绿化效果。
(二)原则同意改渠设计方案。建设期,应根据沿线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
(三)原则同意基于实际调查、试验检测拟定的筑路材料方案。建设期,应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材料检测和工艺控制,保障工程质量。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
(一)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建设期,要严格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减少对珲乌高速公路及珲阿公路(G302)车辆通行干扰,保证运营安全;要切实做好临时施工场地、施工材料运输等环保工作,确保不对农业生产、林业树木、河流水体等造成污染。
(二)预算的取费标准和计价依据符合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核准预算总金额为11650.33万元,其中主体、机电及10KV供电工程预算金额10285.28万元,房建工程预算金额1365.05万元(见附件)。建设期,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造价。
九、安全施工
项目法人应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组织现场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十、其他要求
(一)开工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行业要求,及时办理房建工程相关手续。
2.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就与高速公路、国道交叉,履行行政许可程序。
3.要组织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优化完善质量检测验收体系,做好技术应用总结,及时改良施工工艺工法,保证工程质量。
4.要以打造绿色公路、创建品质工程为目标,学习先进的建设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施工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将理念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参建单位进场后,要组织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做好各专业界面衔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项目法人应尽快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建成后无偿移交吉高集团。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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