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政务 government affairs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政府采购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6-09-18 09:34 来源:
  打印
字号: [ 大 中 小]

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22188号-1

  项目名称: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190000

  简要规格描述:依据《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合同》约定,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3个PPP项目各子工程完成交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后,实施一次性建设期绩效评价。评价以工程档案、交工验收报告为基础资料,围绕产出、效果、管理三大指标共11项内容逐项核查评定:产出维度包含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施工安全;效果维度涵盖媒体曝光、生态环保、运营筹备、社会满意度;管理维度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采取查阅档案、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逐项核查评定,确定建设期绩效评价分数并形成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供应商自有人员,具备高级职称;

  (2)工作人员3人,供应商自有人员,具备高级职称;

  (3)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区 联系电话:82752735开标仓-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联系方式:李汉林 0431-8509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

  联系方式:冯坤0431-84683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坤

  电话:冯坤0431-84683822

初审:李汉林

复审:张铁英

终审:胡 勇

访问